中心介紹

何謂學習輔具

科技的發展提高了人類生活的便利性,身心障礙者同樣可以藉由科技設備,降低身心功能缺陷對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輔助器具(assistive devices,簡稱輔具) 泛指能夠提升、維持、或改善身心障礙者日常生活功能的物品、設備零件、或產品系統。常見的輔具設備包括盲用電腦、擴視機、放大鏡、機械手臂,或調頻助聽器。學習輔具的功能包括:

  1. 擴大身心障礙者的殘存功能:例如視障者利用擴視機和放大鏡擴大殘存的視力;聽障者利用助聽器增進殘存的聽覺功能;嚴重肢障者利用電腦輔助性輸入介面增進殘存的肢體功能。
  2. 迴避因身心障礙而無法發揮的功能:例如視障者利用有聲書接收資訊,即是利用其聽力迴避閱讀時需要使用的視力。
  3. 補償有待提升或較為不足的身心功能:例如使用溝通輔助設備克服語言溝通上的障礙;使用特殊功能的電動輪椅克服重度肢障者無法在學校中長距離移行的問題。

視覺障礙者使用學習輔具的目的主要在於行動定向(mobility & orientation) 以及資訊的取得(information access),以輔助視障者熟悉生活周遭之物理環境,補強視力之不足,獲得所需的生活資訊。常見的視障輔具包括放大鏡、擴視機、點字觸摸顯示器、電腦語音合成系統、以及視障電腦資訊系統。

work project 1 work project 2

服務對象

  1. 大專校院(含研究所)在學學生
  2. 國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
    不含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
    不含特殊教育學校
    不含市立、縣立高級中等學校

如何提出申請

1 Success icon

老師協助有申請意願學生填寫「自我評估申請表」,回傳至輔具中心。

2 Success icon

依據申請表輔具中心與老師聯繫並安排到校評估時間。

3 Success icon

評估委員到校進行專業評估,核定學生適用輔具項目。

4 Success icon

由輔具中心彙整輔具需求項目數量寄出輔具至學校。

5 Success icon

學校辦理借用程序並請學生簽屬借用切結書。

專業評估

由於視障輔具之相關領域非常廣泛,包含特殊教育、眼科學、機械科學、資訊科技等,為使各校視障學生獲得各方面專業而完整的評估,本中心尋找各師範大學特教科系之視障領域教授,啟明學校輔導老師,從事研發視障科技之教授、工程師等對於視障輔具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們擔任視障輔具中心評估委員。配合輔具中心到各校與視障生進行評估,並共同討論輔具供應問題及服務機制。

身心障礙學生在求學過程中,若能適當地運用輔具,便能克服環境與身體功能限制,融入校園學習活動,滿足就學需求與保障學習權利。根據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學校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輔具、無障礙環境等支持服務,協助學生順利學習、充份參與學校生活。輔具服務的內容包括需求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維修等。

依據學習階段的不同,專屬負責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之單位,亦有所不同。在學前及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主要是由各縣市教育局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主責;大專校院暨高中職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則是以教育部委託之教育輔具中心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