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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者搭計程車 台中明年(103年)起每月補助千元
自由時報/記者蘇金鳳

撰文時間:113/12/17

 

  
  為了讓視障者也能如明眼人自由在台中市行動,社會局將從明年起補助中度以上的視障者,每個月最高一千元、每次二百元的計程車資,受惠的視障者約有三千多人,成為全國首創。
    
    台中市有二百廿八輛復康巴士提供給身障者使用,由於肢障多半坐輪椅、拿著拐杖,要搭計程車及公車較其他障別更不方便,因此社會局希望復康巴士能多讓肢障者使用,但要讓視障者改搭公車也有其不便性,因此社會局將在明年度補助視障者乘坐計程車,讓視障者可以方便到目的地。
    
    社會局表示,很多肢障者因需要靠輪椅或拐杖行走,若要搭計程車外出,有部份計程車駕駛會嫌麻煩,因此肢障者常常會遭到拒載,視障者雖有視覺上的困難,但上下車比肢障者順利,就比較不會被拒絕。
    
    局長王秀燕表示,視障者外出多半是為了工作,如擔任街頭表演的街頭藝人或是到按摩院工作的按摩師,其往來多半是固定的地點,雖搭乘公車多數的駕駛會友善對待,但對中度以上的視障者而言,因幾乎看不見,對於要告知下車點仍有一定的壓力,如搭乘計程車,因為只有一人,比較自在,而且明年台中市還將推出廿五輛無障礙計程車,將嘉惠所有身障者,對中度視障者而言更是方便。
    
    每趟最多補助200元
    
    王秀燕表示,台中市約有五千多位視障者,中度以上的視障者約三千多位,一旦搭計程車時所需點字設備備齊便可推動,視障民眾只要向區公所申請即可,社會局每個月最多補助一千元、每一趟最多二百元,屆時視障者只要習慣固定下車點,甚至不必有人陪同,就可以自己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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