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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視障兒童的父母
黃春桂

撰文時間:2006/6/13

 

  
    從我六十二年開始任教於省立台中啟明學校以來,不少視障學生的家長對子女的態度有極大的差異,讓我感觸良多!下面就個人的看法和實例,提出來就教於大家,希望能對有視障孩子的父母,分享些許的心得,同時能為他們減少一些養育上的疑惑。
  
    成為視障寶寶,孩子是無辜的,更不是他願意的,既然是我們把他給生了下來,就有責任好好養育他,教育他,這難道不是一個成熟的父母所該有的責任嗎?
  
    假如一個視障寶寶降臨在我們家,我絕不會有絲毫的自責與虧欠的想法,因為那不是我所願意造成的,也不是我選擇的,而是生育機率中的自然結果罷了,因此我不應該產生偏頗的補償心理,對孩子照顧的無微一至,且呵護備至,凡事都為他代勞,孩子一有行動,便形影不離的隨侍在旁,雖則愛之,是足以害之,而父母不自知,因為這樣會埋沒了他原有的生活本能。從下面這個實例便可瞭解真相:
  
    大約十五年以前,有一次校長找我去摸讀一封點字信給他聽,原來是住在花蓮的一位視障生的來信,信中大意是說,他是一名極重度的視障生,在某高中念高一,感到非常苦悶,因為除了上課以外,所有團體活動都不能參加,就連體育課,他也是獨自在教室裡枯燥的呆坐著,無法融入同班同學的所有活動中,聽說台中啟明高職部設有升學大專的輔導班,他請求能否轉學來本校就讀?後經校長回信歡迎他加入啟明大家庭,便轉到本校就讀。大概過了半個多月,一天晚上,這位同學突然來找我,告訴我說,訓導主任要他來找我談談,原來他唸不下去了,又想轉學回花蓮,原因是他無法適應團體生活,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在家裡想喝水,只要一開口,我媽媽或姊姊也就會將水倒好,送到我手裡,可是在這裡,還要自己摸索去飲水機倒開水,很危險,我也感到很不習慣,非常的不便!」我勸他:每個人不可能永遠依附在父母的身邊,因為父母總有年邁老去的一天,而兄弟姊妹也各有各的家庭、事業,自然也無法照顧你,所以趁這個機會,應該盡力去克服心理適應障礙,訓練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他接受了我的忠告,又待了半個月,結果還是回去了!據說,他的家長研究的結果,覺得本校環境較為廣大,所以該生較難適應行動,而北明只有七百多坪大的校舍,或許可以適應,所以就轉學到北明去就讀。可是一個多月後,還是無法適應而無奈的返鄉了!
  
    我從他寫給校長的點字信,以及他的轉學成績單看來,他是一名中上智慧的視障生,而在本校行動自如但稟賦和他相差懸殊的視障生不在少數,可見該生完全是家人保護太過,沒有從小開發其潛能,以致定向行動等生活能力欠缺,成了溫室的花朵,那堪適應室外的環境,更遑論風雨中的惡劣環境了!如果他的父母早明究理,何足害之至此?
  
    從該生的身上,讓我印證了,歷年來本校也有不少的案例,視障生剛到學校,無法適應環境,生活能力普遍低落,所幸的是該生年紀還小,可塑性仍高,經本校生活能力的訓練開發其潛能,都能過正常人的獨立生活,也再度驗證了教育的功效。
  
    假如我在自然機率中生了一個視障寶寶,不致推演到前世造了什麼孽得報應,也絕不會因為他沒了視力就定位成什麼都不行的廢物,更不忍心完全放棄他,讓他自生自滅,以致造成對他終生的遺害。
  
    記得我剛到啟明,就聽到一個駭人聽聞的案例:有兩個視障兄弟,是由當時的盲校老師招生入學的,到了學校,要他們倆上桌吃飯,他們卻哭鬧著不肯上桌,非趴在地上不肯吃,後經調查明白,原來他們的父母把他們當作廢物,完全不負責任的違背良心,出外工作時,從小天天把他們用麻繩拴在豬圈裡與豬為伍,他們就趴在地上與豬同食,如此生活習慣了,己不具備一般正常孩子的生活習性了。這個案例,對我的震撼,實在非同小可,我真不敢相信竟有親生父母,會對自己的親生孩子如此對待,其心何忍?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何況為人父母者,難道不該更具有愛子女的心嗎?要不然,是誰把他們生下來的呢,生他們的人,難道不該尊重他們的生命;不該賦予人最基本的尊嚴嗎?後來,這兩個兄弟在盲校受教多年,終於老師的心血沒有白費,使他們恢復過「人」的生活,重拾生命的基本尊嚴。
  
    假如我是視障兒童的父母,我要以平常心來接納他,給予正常的教養環境,使他成為一個身心都健健康康的人,不但能自立更生,進而能自我實現。
  
    不論孩子是因為什麼原因造成的視障,既成事實,只有勇敢面對現實,因為他是我的孩子,我是他的父母,孩子視障並不是他所願,而父母對子女的愛,永遠出於天性,不求任何回報,是完全無條件的付出!而非感情用事,不存有絲毫虧欠的補償心理,給予適度的關愛,而不流於過分的保護,讓他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我也要建設自己的心理,不存有前世造了什麼孽,而今生得此報應的想法,避免「討債贖罪」的仇視心理,而產生以他為可恥的偏差態度,把他看成見不得人的孩子,除了家人,都不讓他見任何人,要他躲避,免得丟人現眼的可悲作法;我更不會犯了現實功利的世俗眼光,預設「視障」與廢人劃上等號,連自己親生的子女都視同累贅包袱,而完全放棄他,使他自生自滅。假如我是視障兒童的父母,我絕不會做出對不起孩子及對不起自己的事。
  
    我見過不少個令人不平而惋惜的案例:每當學校放長假,有些視障生都不肯回家,私下瞭解,才知道他們的家長對他們不但漠不關心,而且每當家裡來了朋友、客人,都趕他們入內躲藏,不讓外人知道他們家有一個視障孩子,使他們的自尊嚴重受創。能到學校來就讀的視障生還算萬幸,據有些視障生說,他們還有同胞姊妹,同因視障而被父母關在內室,不見天日,與外界完全隔絕,真是令人不可思議,難以置信!
  
  而這些幸運者,其中不乏人中之龍,有的在音樂方面都有傑出的表現,受教之後,都能自立更生了,無須成為家庭、社會、國家的負擔。由此可見,視障者之智、愚,完全跟視障與否無絕對關係,與一般孩子一樣,有智、愚、平庸的常態,而其能否自立,完全決定於是否獲得適性、適切的良好教育,這完全取決於為人父母者的一念之間。下面這個案例更各範例中最佳的例子:在澎湖某個學生的家庭,透過台中一位朋友來向我索取點字教學的相關資料,原來是媽媽要先學會點字,親自提早教導他為入學的視障孩子,並透過現在豐富的資訊,取得有關視障幼兒的養育與教育相關知識,給予最好的刺激,開發其各種生活潛在能力,付出完整的愛心,引領著他順利的成長,如今已是國小音樂資優班的佼佼者,並獲得東海大學某位俄羅斯級的音樂教授的賞識,收他為小提琴門生,並曾在八十六年受邀到俄羅斯去公開演出,載譽歸來。同為視障兒童,他能,為何我的孩子不能呢?
  
    常說有充分的愛心,一切便都毫無障礙了,俗話說的「有愛無礙」假如我是視障兒童的父母,我將善加利用各類資訊管道與傳播媒體,如網際網路、大眾傳播媒體、報章雜誌等,取得豐富的相關知識,伴隨我的視障孩子一起成長,給他適當而必要的文化刺激與生活能力開發,諸如讓他聽各種聲音,來開發他敏銳的聽覺;配合他的觸覺,讓他認識生活器具、自然環境、玩具造型等;透過嗅覺經驗讓他辨別不同食物;說故事,借著故事內容,一則增強其語言能力,二則灌輸他那些是危險的事物,應如何去避免接觸;利用他的身體,讓他認識四肢及感官的名稱、方位,藉以認知方位空間概念;利用大自然,讓他認知動植物的形形色色,藉以開發其適應能力;藉助生活環境,由居家逐漸擴展至社區,以開發其與生俱來,如蝙蝠般敏銳的聲波反射與空氣壓力,對臉部觸覺所產生的障礙覺,以培養其定向行動的能力。期盼經過嬰幼兒期的一番努力成長,能開發其天賦潛能,並完成其腦部應有之發展,以便具備學習能力與適應能力。
  
    作父母的有責任觀察瞭解自己的孩子,智慧高的,固然可喜可賀,可以好好造就他,使他成材;智慧平庸的,也要讓他能夠獨立謀生,立足於社會;智慧低的,最基本的生活能力絕對要訓練他,使他生活能自理,無須完全依賴他人,才能減低家庭的負擔,不至拖垮整個家庭。只要我有信心,沒有辦不到的事,方法是人想出來,也是人做出來的,不但孩子受益,實際受惠最大的,還是父母在孩子能獨立後的放心!
  
    總而言之:假如我是視障兒童的父母,我會以健康的心理來接納他,用心的蒐集嬰幼兒養育和教育資訊,愛心和耐心的陪伴他成長,依照孩子的需要,給予適當的照顧與訓練,為孩子打下最紮實完整的根基,使他具備了學習能力與適應社會的生活能力,進而能人盡其才,適才適所,去過他有意義的人生。
  
    此外,還要做一個推波助瀾的重要工作,那就是設法推薦視障兒童給社會大眾,讓大家有正確而持平的瞭解,提昇一般人對視障者的認同、接納與尊重,如此,視障者具備了釣魚的高度本領後,才有適當的釣場可供垂釣,也就是具備了該有的就業條件,就業機會相對的多了,「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的」,才能真正的落實在視障者族群,這樣,才是身為視障兒童父母的我,真正能安心及放心了。
  
  編者的話:有感於國內殘障人士之艱苦成長,特邀黃老師為大家現身說法並鼓勵特殊教育的老師及機關家長加油,在此亦謝謝作者的熱心。
  
  作者簡介:我出生於雲林縣東勢鄉的一個農家,三歲多時,因發高燒,加上庸醫誤診,以致雙目失明,十一歲之前,都在大自然田野間成長;十一歲入學省立台南盲啞學校,初職、高職均畢業於省立台南盲聾學校 (原校改名);五十八年通過教育部舉辦的第一屆盲聾生升學大專甄試,進入淡江文理學院中文系就讀 (淡大前身);六十二年畢業,就到省立台中啟明學校任教,目前擔任高職部國文專任教師,兼授經穴學、盲用電腦等課程,並兼教務處點字圖書出版組組長。
  我的座右銘是樂觀、進取、感恩、惜福、回饋。
  
  國立臺中圖書館資訊小組(900413)
作者介紹:
  省立台中啟明學校點字圖書出版組組長
參考網址:http://public1.ntl.gov.tw/publish/sci_act/13/text_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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