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林聰吉去年作了一些有關視障者的調查報告,其中一個「視障就業狀況調查」結果有別於其他人的了解和認知,我們也從中找出了問題,發現這些問題確實是社會必須去面對和處理的。 在調查中問到的視障者85%原來是有工作的,62%後來沒工作,當題目問到:「你為什麼會離開原來的工作?」結果發現比例最高的是因為「視力變差」沒有辦法勝任當時的工作,佔30.2%;其次是因為身體健康因素而離開,佔22.2%,從這兩個答案可以看出這是針對中途失明的人提出來的。 我們再看另一組針對現有工作的視障者提出的問題,「你現在遇到最大的困擾是什麼?」有20%的人(佔第一位)回答現在的視力無法勝任工作,這反應一件事,現在在職場上有20%的人很有可能成為未來30.2%那些因為視力變差沒有辦法勝任工作而離職的人。 可是在我們的服務體系裡卻很難去接觸這一群人,明明知道他們視力變差,政府也會提醒我們:透過職務再設計趕快要有服務人員進去啊、趕快給他輔具、趕快訓練、讓他們把工作留下來……等等,講是很容易,但實際上這群人為什麼我們有職務再設計的制度將近十年,卻還有三成的人是因為視力變差而離開職場的,這表示我們的服務體系進不去這一塊;為什麼進不去,原因之一是面臨這些問題的人,其實法律沒有給他們相關的保障,讓他們覺得去找資源是安全的,所以他們在工作上硬撐;他們為什麼不趕快出來找資源?有一種可能是不敢,因為一旦被雇主知道他視力不好,可能會面臨離開那個職務的危險。 這讓我想到在美國的一項規定,當視力出現問題者出去尋求協助期間仍擁有工作保障,雇主不得隨便解聘他們,甚至他們需要重建服務時,也可以請長假,去完成訓練之後再回來工作。看起來這樣的制度在台灣是不完整的,以至於讓這樣的一群人不敢告訴別人;我也會想到政府當局如果能先讓他們安心地尋求資源,才可能提到下一個層次的社會宣導。 我現在做NEWS 98的節目(視障談話性節目「看不看,沒關係」,週六上午11點至12點在FM98.1播出;台北以外地區可以上news98網站收聽),每一集播出之後都會有還沒拿到視障手冊但視力已經嚴重下滑的人打電話進來說,「我聽了你們的節目才知道原來視障沒有那麼可怕,原來視障還可以做這麼多事情,」他們也會很好奇那麼要去哪裡尋求這些資源,這些問題顯然過去的這些推廣沒有很積極,也許民間團體在做時缺乏資源,或者只用很便宜或很廉價的時段去做宣導;可是你在大家都看的媒體作宣傳比那些沒人看的媒體做宣傳有效得多,可是前者的宣傳費就不是那麼便宜,因為那是商業導向,所以我說過去政府在投注在這方面的宣導的資源是不夠的,不夠不是沒做過而是做的管道沒那麼有效。 如果這樣的問題有被處理和解決時,民眾可以透過一些管道去知道有哪些資源,也可以安心的去找資源而不擔心被解雇的問題,這樣才可能出來尋求協助。 過去很多人在談「通報」,就像有些人視力變差會去申請勞工保險的理賠,當然那管道也是好的,問題是,以前人家就會說勞保局這時就要趕快通報啊,勞保局可以扮演通報的角色通報給民間團體,介入服務;可是如果光作而沒有去處理法律的問題和配套,他們還是不敢出來接受重建,因為只要一出來被雇主發現,他就有被解雇的危機,所以我覺得最根源的問題就是視障者重建期間的工作保障,會比當他們離開職場我們再做重建再來幫忙找工作要容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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