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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考之後,問題才開始
楊聖弘口述

撰文時間:200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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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實生活中,重度視障者(全盲者)到一般職場工作確實很困難,所以很多大專身心障礙的學生就以考「特考」為最高目標,這幾年有幾位重度視障者也考上了;但我們發現他們考上之後很多問題才開始浮上檯面,因為以往幫視障朋友找工作一定是先去跟雇主溝通,雇主可以接受後我們再去了解他們的工作內容,是在雇主覺得可行而我們也放心的情況下,才把視障者推薦到企業去,很多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在開闊職場的過程中就已經想到解決方法了。
  
   但特考特別之處就像放榜要填志願一樣,結果是按照自己所填的志願去分發,這對一般人來說問題不大,但如果是全盲的視障者,他的那一份工作到底適不適合這個人,很難事前知道,所以對很多全盲的視障朋友來說,考上等於挑戰才要開始;甚至在填志願時他就傻眼了,因為不知道要怎麼填。
  
   如果這名視障者成績很好,比較沒問題,他可以去打聽所填志願該單位的工作狀況,尤其可以打聽哪個工作環境比較友善或者工作內容比較適合視障者,總之可以選一個對自己有利的職場任職;可是如果是成績排名比較後面的話,即使一樣打聽但能不能分發到理想單位還是一個問題,因為成績好的先填,先填的人可以優先選擇自己要去的單位,所以會對他們造成困擾,那就填填看吧,之後的職場只能靠想像,但是事實是否如他們的想像當然不一定,等到答案揭曉,分發的單位確定後,另一個困擾接踵而至。
  
   因為對開出缺額的單位來說,他們恐怕也沒想到報到的會是一個全盲的視障者,因為這是身心障礙特考,也許他們期待是肢障或腦性麻痺者,至少看得見,該單位一旦知道是視障者即將就職會擔心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情況好比強迫一個雇主非得雇用一個視障者不可,心理壓力很大,因為不知道全盲的人能做什麼。
  
   另外一個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在一個正規的服務機制裡,並沒有一個真正被授權服務這些身心障礙特考的單位,政府也沒有指定某單位去服務身心障礙特考的這一群人;所以視障者很可能在第一關要填志願時就沒有人協助,擺在眼前的單位是怎樣的環境也無從知曉;有的只能找朋友來猜一猜,待真正分發後如果沒有後面的單位協助,視障者得獨立去面對這個單位(例如沒有輔具怎麼辦),而視障者不會知道該怎麼辦,有些視障者因為求助無門而提出「暫緩分發」的申請,期待隔年有想像中更適合自己的缺,但暫緩分發頂多只能保留兩年,而兩年後資格就沒了。
  
   「無障礙科技協會」這單位原本沒資格去做這件事(協助特考的視障朋友),於是利用「視障重建中心」計畫去執行,當然之前勞委會也在評估我們做了之後可不可以算業績,去年是專案核定可以算,但以後不知道,不過我們仍然繼續做。有趣的是政府並不是沒有體系幫助這一類的人,有,就業服務體系就可以做,當然也包括像我們的視障重建就業體系;但以傳統定義的就業服務是一開始就得幫他找工作,找到工作再協助他到職場就業,就業之後再給予就業輔導,這才叫「就業服務」。但身障特考不是,前面他考上的部分不是我們幫的忙,我們頂多幫他釐清志願好不好而已,所以問題就卡在這裡,因為你沒幫他找工作,那能不能算你的業績呢?這是一個問號。
  
   按這邏輯,如果幫他找到工作就能保證他成功就業嗎?還不是需要後面的輔導才行;那麼為什麼堅持一定要經過第一關幫他找工作才能算呢?
  
   再回頭看,全盲的視障者通過特考進入到分發的單位之後,到底我們需要幫他們做什麼?第一是要去讓學校了解視障者能做什麼,這時我們就要去跟那個單位溝通,例如讓該單位知道我們會有專人教他如何從家裡到達工作現場、認識環境、適應環境……這是一般人不需要但視障者一定要的;其次是讓他們知道視障者到了職場可以發揮什麼功能,例如全盲者利用電腦可以做什麼,溝通之後我們也會把對方開出的職缺的工作內容帶回來討論。
  
   例如過去的案例有做倉庫管理者,有考卷的印製者,我們會討論要用哪些輔具去協助這些個案,甚至現成的輔具幫不了忙的,我們還要自製一些工具,例如之前有視障者當「設備管理員」需要蓋章,我們就在要蓋章的地方挖一個洞當做輔助工作……等等。
  
   也許政府單位的人會說,「還好啊,沒有就業服務介入的話,只要申請『職務再設計』就會有人幫他,看起來沒問題啊!」但為什麼還是有人覺得有問題呢?因為有些全盲者要做的工作,若是沒有豐富經驗的人去想像或創造一些工具的話,很難解決他的問題;如果只是套用現有的東西解決目前的問題,的確很難。我們之前有個例子是他去申請「職務再設計」,可是他們沒有辦法解決,最後還是回到我們單位來。我們幫他從分析整個工作、找工具、解決問題。這案例的問題出在「職務再設計」單位被要求做所有身心障礙類別的事,怎麼可能對單一視障這麼了解?所以最後一定又是回到我們這邊來,這就好比我們要幫「職務再設計」的單位做事一樣。
  
   政府看似有一些現成的管道可以協助這一些人,可是現成的管道就業服務進不去,因為沒業績;「職務再設計」單位要進來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沒專業沒能力,那麼,那些人的就業該怎麼辦?所以到最後,無論如何,我們就是會幫忙解決,我們的立場就是很堅持地跟勞政部門講說,「好,你們不算我們的業績,可以,請問他們要給誰?如果你可以找到現成可以幫忙的機制我們也ok,但事實上有困難嘛,那你又不算我業績那是要怎樣……」
  
   確實越來越多的人是以身心障礙特考為目標,但是我會建議他們考上之後如果覺得不錯,有機會錄取,就要趕快跟我們這些單位連絡;否則後面要面對的問題非常複雜,不是單純的去那邊你就可以工作的,這不是視障者能力的問題,是整個環境本來就不是為視障者設計的,相關單位要想辦法去解決問題,讓他們勝任工作。
  
   不管政府透過哪個服務管道去協助這些人,政策應該明確。我們兩期的視窗所呈現的是成功的案例,事實上失敗的大有人在,我門服務的個案有時候有好消息,有時候很慘的消息也傳來,不知道能不能繼續工作下去,這是他們的困擾,雖然我們一直都在努力中,更希望政府必須要正視這件事情。
  
  
備註:文章來源:視窗
參考網址:http://blog.yam.com/twacc/article/214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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