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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宅經濟」的興起,看視障者的大未來
楊聖弘口述

撰文時間:2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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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聖弘/口述 陳芸英/整理
  
  
   很多朋友都知道,視障者外出很不方便,即便定向行動佳,具備很多生活自理能力的視障者,出門還是會遇到很多困難。我私下曾問一些住在外面(不與父母同住)的視障朋友(或夫婦都是視障者),他們幾乎沒去過大賣場。道理很簡單,因為沒人協助,所以無法前往。
  
   最近台灣社會掀起「宅經濟」的話題,這對視障者是一大福音,「太方便了!」我遇到的視障者都這麼說。不但日常生活用品可以在網路上買到,連便當都可以在網路上訂,甚至有網路菜市場,和網路投資理財哩!「宅經濟」如果形成一種趨勢,對視障者肯定是有利的。
  
   但這是否代表視障者可以在此得到很多的便利和機會?答案似乎不然。關鍵在於網路上「無障礙空間」的問題。
  
   「無障礙空間」過去比較多用於推動政府部門的網路系統,不過政府部門與視障者的關係比較不密切,即便現在有政府推動網路無障礙空間,但其實只是一個行政命令,不具法規要求。換言之,如果哪一天政府的網站改版了,沒有無障礙空間,民眾投訴也沒有用,因為這沒有強制的約束力,如果政府單位都如此,就很難期待民間單位會在沒有法源基礎的狀態下實施無障礙網路空間。我們能做的也是被動的鼓勵大家做道德勸說。所以很有可能我們看得到視障者的大未來,但未來還是黑暗的。
  
   也許視障者聽了會很灰心,好像看到了前景,但距離還是很遠,因為法律不可能因此而改變。
  
   但前一陣子我想到了美國的一個案例,雖然美國有很完善的法律制度要求無障礙,但一樣的,民間沒有約束力,要做不做都可以,沒有人能逼迫他。我耳聞(聽說,沒經證實)美國蘋果電腦是最不願意配合做這些無障礙空間的相關事情,因為他們覺得「沒必要」,也許是商機的考量(因為視障者實在太少了),另外,法律也沒規定蘋果電腦要這麼做,總之他們沒有遵守無障礙空間的義務。如果是跟政府做生意得符合無障礙的要求,這一點美國有規定,但民間就未必。
  
   聽說後來在美國有一些視障團體要求他們製作無障礙空間讓他們使用,但他們都不理這些人。
  
   可是最新的狀況是,他們在最新的第四代 ipod 已經把語音的功能加進去了,讓視障者可以方便操作。因為美國的視障團體一再要求蘋果電腦非做不可,否則他們要去抗議、抗爭,也就是完全用民間的力量壓制蘋果電腦,說他們有社會責任,非製作無障礙空間不可,否則將訴說蘋果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企業,這才改變他們的意願。
  
   回到台灣,在民間方面跟美國一模一樣,但美國做到了用民間力量要求一個企業改變,台灣是否也可以?也許很多人會說美國的那個視障團體夠大,在台灣沒有這麼龐大的力量可以結合;但別忘了,只要團結起來,人民的力量也很大。像很多網站都會有「與我們聯絡」的電子信箱,如果今天有五個人寫信跟他們說「我有這需求」,也許還好;但如果有五十個人甚至五百個人也都寫信給他們「我遇到了障礙,請你們協助」,並告訴他們我們為什麼需要這些功能,透過力量要求他,不是不可為,他們一定會感受到這股壓力。當然進一步的改變法律是下一個方向。
  
   但也不要灰心的認為,法律沒改變之前不可能做到。我認為既然可以透過網路發聲,大家就可以一起反映自己的需求,請他們設計無障礙網頁(其實無障礙網頁已經有清楚的規範,不難,只要按照上面指示操作可),為自己爭取福利,讓網路也可以提供視障者服務的機會。
  
   如此一來,視障者「宅經濟」的大趨勢就指日可待了。
  
  
  
  
備註:文章來源:視窗FVF
參考網址:http://blog.yam.com/twacc/article/2018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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