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現代化的定向行動訓練,是以建立視障者「獨立行動能力」為主要目標。它起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為了協助在戰爭中失明的退伍軍人重建基本生活能力,逐漸發展出一些訓練盲人獨立行動的方法和技術。接受訓練的退伍軍人展現了優異的訓練成效,反映出這些技術的實用性及有效性,同時也吸引許多美國的視障者學習定向行動,促使更多專業工作者研發相關理論與技術。 【專業培訓】 西元1960年,第一個定向行動師資培訓學程於大學研究所內成立。學員結業投入服務後,交出漂亮的服務成果,再次證實這套技術的效能,也進一步奠定專業發展的基礎,從此帶動了美國視障者學習定向行動的風潮。由於需求日益增加,不少大學陸續開辦師資培訓學程。不過在聯邦政府的經費控制之下,學程的數量始終維持於一定範圍之內,近年來約在15至18個左右。 【核心課程】 各校所開辦的學程大多附屬於特殊教育或復建相關系所。課程內容均依循證照認證單位所制訂的課程標準而設計。而課程標準則是與服務任務所需的理論、實務與技術緊緊相扣,並無偏廢。1990年以後,培訓管道趨向多元化,除了傳統的標準學程外,也開放視障教育及重建教育工作者修讀定向行動「核心課程」,以取得定向行動專業證照。現行的核心課程包括十二大學科領域,相當於20至23學分,修習完畢者還必須完成350小時以上的實習,才能取得參加證照考試的資格。 【證照制度】 為了維護專業人員素質與服務品質,1968年由「美國盲人服務工作者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Workers for the Blind)」率先建立定向行動專業證照制度。當時的證照分為「短期」及「永久」兩個層級,以服務資歷作為區分標準。1978年起改採換發制度,經由專業學程培訓結業者取得初級證照,之後每五年審查換發一次。審查的項目包括教學時數、在職進修時數及專業表現,達到一定標準者始得換發新證。二十五年來,雖歷經數次的修訂,認證單位也幾經遷移,但五年審查換發一次的原則始終不變,其目的在於強調並促進工作人員“在職進修、追求專業成長”的精神。 目前負責認證的單位為「視障重建與教育專業認證學會(ACVREP)」。而制度中已建立相當成熟的機制,包括培訓核心課程、證照考試、專業服務職責範圍、在職進修與證照換發、專業倫理守則、違反守則之懲處與申訴等,均有明確的規範與程序,符合「全國專業能力認證組織」之現行標準。 【專業支持與專業發展】 1984年「美國盲人服務工作者協會」與「視障教育協會」合併成為「美國視障教育與重建協會(AERBVI)」。除了繼續執行定向行動證照認證以外,並以「提供專業支持,追求專業成長與卓越表現」為宗旨,服務視障相關各專業領域之工作者,包括視障教育、定向行動、重建教育、復建諮商、弱視訓練等等。 協會透過組織運作,以提供會員同儕支持;舉辦各種研討會、進修課程、遠距教學,出版專業期刊及新知通訊,以提供專業成長的機會;提供就業資訊,以促進會員之專業生涯發展;並與相關系所或學程合作進行研究,以促進各領域理論與實務之發展。協會的運作,為定向行動的經驗傳遞,以及各相關專業間的知識整合,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平台,成為專業發展的有力支柱。 【服務對象】 自1960年代以來,定向行動即被公認為視障服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項目。定向行動訓練師服務的對象,早年以中途失明成年人為主,到了1970年代擴及學齡視障兒童及青少年,之後更延伸至學齡前、早期療育階段以及老年視障者。所服務的障礙類型,也從全盲逐漸擴及弱視、視多障者及其他障礙如心智障礙者。 【專業倫理規範】 隨著時代變遷,「定向行動專業倫理守則」也歷經數度修訂。守則是由證照認證單位負責修訂並監督專業人員遵行。定向行動訓練人員如有違反守則之情事,由認證單位調查懲處,嚴重者可永久扣銷證照。 不過守則的內容並不只是行為規則而已。以現行條文為例,首先揭櫫本專業的價值理念、服務義務與目標,從而引申訂定具體行為準則,以五個章節分別揭示定向行動專業人員對於「學生」、「社區」、「本專業領域」、「同僚及其他專業工作者」及「業務聘僱者」五種對象的責任與行為規範。這份守則強調的不是空洞的行為模式,而是誠實負責、表裡一致的人格修養,對於社會角色的充分自覺與尊重分際的自律精神。 【世界各國的發展】 受到1970年代「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運動」的影響,全球重視身心障礙人權的國家,包括歐洲各國、加拿大、日本、紐、澳等,也陸續引進定向行動專業,並致力於建立服務制度,協助視障者重建獨立行動的能力。鄰近的日本,則早在1965年就將定向行動訓練納為視障者重建服務的項目之一,並於1972年開始,由政府委託專業機構辦理培訓。 【對於國內定向行動的期許】 回顧漫長的美國定向行動發展史,令人慨嘆專業領域的建構過程,一步一腳印,得來不易,更非一蹴可及。從前述的發展經驗中,我們發現「目標明確的專業培訓課程」、「具體務實的證照制度與規範」及「經驗傳遞、整合與研發的有力機制」三大特點。相信這就是他們定向行動「專業素質」與「服務品質」不斷精進的要素。 反觀國內現況,全國中重度視障者估計約有三萬多人,加上每年平均增加的一千四百多位中途失明者,其中有機會接受專業定向行動訓練者,估計每年不到300人。然而定向行動的專業培訓才剛起步,證照制度、服務系統和學術機制尚未建立,各界卻已經在為如何瓜分培訓資源而吵嚷不休,我們有點擔心:我國的定向行動是否需要再等六十年?或是願意振衰起弊、急起直追! 我們迫切需要:擁有行政資源和權力的政府單位拿出魄力,為培訓制度、證照制度和服務系統的建立,做好規劃和監督。我們深切期許:民間專業社團及學術工作者化偏見為遠見,深入整理專業服務經驗、吸收國外新知,為在地的定向行動專業,建構有效率、永續性、向上提昇的研究發展機制。我們也誠懇希望:默默耕耘的定向行動實務工作者,繼續發揮專業知識與倫理,積極吸收新知,真誠務實的做好服務,並將服務經驗回饋於研究發展機制,扮演承先啟後的關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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