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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友被逼上街頭
李繼吾

撰文時間:2008/11/21

 

   這個星期五,上千位視障者將上街遊行,因為我們的生計飽受威脅,必須自救。這將是民國八十六年以來,盲友最大規模的遊行抗議活動!
  
   半個月來,視障協會接到近百通會員來電說「按摩case已經很少了,三年後更沒工作!」盲友的反應,源於日前大法官釋憲指出「非視障者不能從事按摩業」違憲,最遲三年失效。
  
  問題是,視障者畢竟在工作上無法與明眼人競爭,因此先進國家均有保護視障者工作權的配套措施。當初我國「非視障者不能從事按摩業」的立意不正是如此嗎?根據今年內政部普查顯示,十六至六十五歲視障人口為二四六七五人,真正工作者僅七千人,這樣的低就業率,足見原先保護視障工作權政策已有未臻完善之處。而如今在政府尚未研擬出一套具體可行措施前,就將這張僅存的保障網拿掉,無怪乎視障朋友驚慌失措。
  
   其次,大法官強調,這不是要剝削弱勢者工作權,而是要讓視障者有更多從事其他行業機會。但問題是視障者能從事的職業有極大侷限性,轉業對多數視障按摩者來說,是不能也而非不為也,這也是視障朋友為何超過七成皆從事按摩業的原因。而過去雖然法令明訂視障者才能從事按摩,但由於對按摩行業的界定和執法標準並不明確,護膚美容、腳底按摩等早已排擠到視障按摩師。如果化暗為明,視障按摩師更無法與企業化經營商家競爭。
  
   筆者就二十多年社福經驗,建議政府:
  
   一、應補助和輔導視障按摩開業,協助視障者接受在職訓練,提升視障者與明眼人競爭能力。
  
   二、在各縣市設立公辦民營觀光按摩中心:目前因經濟不景氣,加上無法與企業化護膚美容店競爭,社福團體所經營的按摩站一間間關門。若能由政府提供場地成立觀光按摩中心,承辦單位就能在較輕的經濟壓力下,進行視障按摩師就業媒合和改善服務品質,被市場排拒的中高齡和剛出道視障按摩師也能於此得到工作機會,可說是一舉數得。
  
   個人認為明眼人與視障朋友都該享有同等工作權,但於此之前,請先彌補視障者在立足點上的不平等,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
  
  (作者為中華民國視覺障礙人協會理事長,全盲者)
  
作者介紹:
  作者為中華民國視覺障礙人協會理事長,全盲者
備註:文章來源:自由電子報
參考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80/2008/new/nov/19/today-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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