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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者輔助科技相關立法與技術
余月霞,花敬凱編譯

撰文時間:2005/2/23

 

    對於重度視障者而言,生活上最大的影響是:從視覺感官所傳達的可靠的感應能力已經消失、降低、或扭曲。為了要彌補視力的缺陷,視障者通常會透過其他感官傳達訊息,或藉由科技輔具增進視覺辨識的能力。數種輔具可彌補弱視者,或視障者的缺陷,在過去又被稱為輔助設備(aids and appliances)或感官輔具(sensory aid),這些器具設備現在則通稱為科技輔具(assistive technology devices)。美國在1988年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技術相關輔助法案(The Technology Assistance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88;又稱為科技法案,The Tech Act),將科技輔具定義為:任何器具、設備、或產品型態(可直接從市場上購得、修改、或訂做)。運用輔助器具設備可加強、維持、或增進身心障礙者的各項功能。科技輔具可協助視障者利用其他感官能力接收訊息,或加強現有視覺的訊息接收能力,輔具的形式可以非常簡單,或包含語音、點字、字體放大設備、以及視障用電腦軟硬體設備。重建團體的成員,過去會建議視障者使用一些輔具,例如:粗線條的紙張、觸感標籤、點字手錶、弱視輔具、以及白色手杖。然而,隨著電腦輔助科技的發展,視障輔具的應用,不僅需要電腦系統方面的專家與專業人員的服務,還必須具有一系列針對盲人或視障的電腦使用者,所特別開發的相關知識。技術的改變,例如有關於視覺上或是圖解電腦的介面之應用,對視障者來說,是一項新的挑戰。1988年以前,重建諮商師與重建教師負責指導案主科技輔具的應用,1988年的科技法案後,政府得提供經費給重建中心,發展並提供課程,以協助身心障礙者選用適合的輔具。
  
  
  一、身心障礙者技術相關輔助法案
   身心障礙者科技相關輔助法案(P.L. 100-407),即是眾所皆知的科技法案,於1988年八月十九日,由雷根總統簽署列入法規中。該法案根據消費者反應的需求、與訓練課程、與服務項目提供相關經費,以符合個人所需輔助科技服務(assisitive technology, AT services)的需求。科技法案將輔助科技服務定義為:
  任何為直接協助身心障礙者挑選、取得、運用科技輔具所提供的服務。
    1994年三月,美國總統柯林頓簽署了科技法案修正案(P.L.103-218), 將科技法案計畫中心的經費期限延長到1999年,並藉由強調提倡與改變現今的服務體系,強化與擴展原有的方案。立法條文中,六項明文規定如下:
    
  1. 發展並監控現有政策與服務程序,以改善運用和資助輔助科技設備與服務。
  2. 發展並執行克服經費限制的策略,並將重點特別放在協助少數民族與鄉村人口。
  3. 協調各州相關部門的運作,以提升輔具設備的經費運用與服務效率。
  4. 協助身心障礙者爭取權益,取得適當的輔具設備與服務,並協助身障者適度掌控輔具設備服務的選擇與購置。
  5. 提供少數民族與鄉村人口,評估其輔具需求,以提升輔具訓練與服務的可及性。
  6. 發展並執行確保身障者及時取得輔具設備與服務之策略,並特別注重(特殊)兒童的需求。
  
  二、輔助科技專家
   由於科技法案賦與美國各州經費補助,使得輔助科技之專業領域隨之蓬勃發展。因為輔助科技專業包含各個領域的人員,以及接受機構訓練的人員或對此專業有興趣而自學者,因此,如何建立專業訓練方法以及工作標準規範,成為一項挑戰。北美重建工程及輔助科技協會(Rehabilitation Engineering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 RESNA),即是一個跨專業領域的聯盟組織,使對科技或身心障礙議題有共同志趣者集聚一堂,從事輔助科技專員方面的認證與專業發展的工作。(RESNA 網頁,  >http://www.ari.net/resna/Certify/cib_2nd.htm)。
  
RESNA對於通過測驗與評量程序者,提供了三個領域方面的認證。而根據RESNA的定義,輔助科技證書是提供輔具服務者為從事有關於消費者需求的分析工作,以及從事有關於特殊器材的應用訓練課程者;輔助科技供應廠商證書,即為供應商業器材的銷售與服務的供應者;重建工程師證書,必須完成輔助科技實習考試、學歷證明、以及工程專門技術(RESNA 網頁:http:// www.resna.org)。重建工程師受過訓練,透過對物理、機械、社會心理、電子、材料、設計、組織構造、以及身心障礙方面的知識能有系統地解決複雜的問題。然而,於視障方面,較少強調重建工程師方面的服務,而較強調電腦應用技術專員的服務。大體上,是因為盲人或視障者服務的輔助科技專家,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參與RESNA認證方案,但是有意願確保服務品質與消費者滿意度,傾向於分開認證方案,或是能與RESNA建立更密切的關連。
  
  三、視障者與電腦
    目前在世界各地,需要使用電腦科技的工作職種已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從自動存提款機到網路,電腦化服務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但是,電腦使用者與非電腦使用者之間的鴻溝愈來愈大,盲人或視障者若要跟上人力市場變化的速度,並能完全融入社會中,就必須應用電腦科技。於1995年,美國俄亥俄州一項研究,根據蒐集幾年前的統計資料報告,約有900,000位年齡介於21歲到64歲的視障者,在工作場合中使用個人電腦(Demographics Update, 1995a)。若加上在職場以外(例如:教育環境)使用電腦的人數,將達到120 萬人以上(Maxson, 1996)。
    電腦系統的功能是操控資料,亦即電腦可用來輸入、處理、儲存、以及輸出資料。視障者需要以文字格式、或其他方式,例如:放大字體、語音、或點字等方式,來讀取資訊電腦螢幕上的資料。要使用這類讀取方式,必須使用特殊的電腦軟硬體設備,將文字檔或圖片檔轉換成視障者可以讀取的格式。
    此項技術已經行之有年,光學字元辨識科技(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 OCR)的發展,能將文字書籍資料,轉換為電腦檔案資料。光學字元辨識應用了掃描機作為硬體設備,將文字資料轉換成為 ASCII 檔;再利用辨識軟體將轉換成可閱讀的文字檔,對視障的電腦使用者而言,科技輔具可將電腦資訊轉換成放大字體、語音、或點字資料。放大字體系統將文字檔或圖像呈現成各種大小尺寸,使用者可控制資料顯示的大小,以迎合個人在視覺上的個別需求;合成語音系統,是硬體設備眾所皆知的語音合成器和軟體程式,稱為螢幕閱讀機(screen reader);轉譯軟體也可以將文字檔轉換為點字符號,另有一設備讀取點字符號,將資料變成點字列印稿,或是將資料顯示在可更新的點字觸摸顯示器(Braille display)上。點字列印稿是將資料顯示在紙上,而更新點字觸摸的資料則顯示在特殊器材上,能顯示一連串的電子點字方,利用小型針突出的方式,而形成不同的點字字元,稱之為可更新的,原因是當以電腦操作時,使用者可以直接更改字元。
    因為基本的光學字元辨識機非常普遍,並且有多方面的應用,價格已經下降,其品質與精確度也有改善。此項技術運用在雜貨店或超市內,可用來讀取產品上的條碼,並將數據資料翻譯成價格與銷售資料。以電腦為基礎的光學字元辨識機系統所掃瞄的資料,經儲存之後可留待稍後再檢索,或進行資料處理。光學字元辨識技術的發展,對視障者來說有很大利益,因為過去無法取得的文字資料,現今皆有辦法取得。
    然而,輔助科技將圖片資料轉換成其他格式的方式,並不如以上所描述的發展快速。雖然,光學字元辨識系統可以將圖片檔轉換成電腦檔案,要將這些資料轉換成使用點字或語音輸出者,目前仍在發展中。在許多情況下,視障者能使用放大字體圖像,然而,特殊細部的圖像,在放大之後僅有一小部份能顯示在螢幕上而已。
    電腦處理設備與相關科技產品的精密度,其領域與範圍無限廣闊,找到最適當的工具,是嚴重影響到個人在職場上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目前也有數種輔助科技設備,可提供有額外障礙者使用電腦,例如:對手指操作的靈敏度有困難者,有多種款式的鍵盤替代品可供選擇,這些包含了:敏感觸鍵鍵盤、滑鼠輸入系統、用注視來操作系統、或用呼吸操作系統、針對單手操作的使用者所設計的系統、以及針對上半身行動力有限的使用者(例如:四肢癱瘓者)而設計的輸入系統、以及針對有認知殘障人士所設計的系統。若無法使用替代式的鍵盤,對能使用穩定口語的人,語音辨識技術是一項可行性高又可靠的輸入替代方式。
    語音辨識輸入系統,通常由兩種組件所組成,安裝於個人電腦中,第一種組件是與電腦的音效卡連接的麥克風,以為輸入資料之用,第二種組件是語音辨識軟體,將此軟體安裝於電腦記憶系統中接收由麥克風所輸入的資料,這些資料經過辨識、轉譯、然後顯示在電腦螢幕上。然後依照案主的視覺診斷與精確度,選擇用語音、點字、或放大字體輸出和讀取資料。
  
  四、電腦應用技術
    普及的圖形使用者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 GUI)的系統發展如視窗系統,顯然造成螢幕閱讀軟體的困難。例如視窗操作系統,所應用複雜的圖像,而使用螢幕閱讀機,並無法輕易地將此複雜的圖像轉換成檔案資料。雖然已經有所改良,但是,盲人處理資料的速度與明眼人使用電腦的速度差距愈來愈大,螢幕閱讀軟體開發者,要持續不斷接受多變軟體需求的挑戰。
    視窗軟體開發者不斷推陳出新和推出修正版,他們正在探究方法設計出新的程式,使身心障礙者更能容易地使用電腦獲取資訊。視窗的普遍性,是因為其快速、簡單易懂的選擇項目與對話方格,方便使用者藉由滑鼠點選小型的圖像或點選單,來執行指令。使用此方式時,使用者必需將滑鼠移到精確的位置,這對某些視障者來說,是較為困難的,但輔助科技已經發展到讓語音系統的使用者,可以不用透過滑鼠,而藉由操作鍵盤的方式,來讀取或處理資料。
    同樣地,網路已經成為獲取資料來源極為方便的方式,但對於視障者而言,亦是出現獲取資料的問題。許多網站含有以圖像為主的程式符號,也或許也包含了數種無法獲取資料的成分在內,例如:圖像地圖、篇幅、表格、以及動畫程式語言,稱為 JAVA,對於視障者利用針對他們而設計的程式來說,無法應用這些資料。網站設計師可以將文字描述(稱為:替代附加語言)囊括其中,為以文字為主之系統的使用者,將圖像做簡短描述,如此讓視障者能獲取資訊。有些網站設有以文字為主的選單,讓使用者可以利用語音或文字為主的其他系統。然而,網頁出版軟體越來越容易使用,幾乎任何人皆可設計網站或首頁,由於無障礙網頁的標準規章,使得身心障礙者網頁使用的能力,成為一項具有爭議性的話題。網站開發者和輔助科技專員都已經注意而正試圖解決此問題,視障者才能利用網路所提供的資訊與服務的好處。
    語音系統(Speech Systems): 所有的語音系統皆含有兩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語音軟體,通常稱之為螢幕閱讀器;第二個部份是語音合成器(voice synthesizer)。螢幕閱讀器與普遍的商用軟體結合運用,基本上,電腦同時運作這兩種程式,語音軟體可讓使用者使用商用軟體,僅要用額外按鍵(指令),則使用者可以閱讀字元、單字、句子、或段落。例如,商用拼字檢查軟體顯示拼字錯誤時,語音軟體必需能夠自動把資訊告知使用者,或讓使用者以簡單的指令來辨識拼字錯誤。語音程式包含一種語言內所有音素與文法規則,截取正要傳輸到螢幕的資訊,並將這些資訊轉譯成為語音的型式(Galvin & Scherer, 1996)。
    語音合成器是一種硬體設備,在接到螢幕閱讀器的指示時將文字轉換成語音輸出。語音合成器不是以一張卡的型式安裝於電腦內,就是以外接盒的型式,聯接於電腦組件之一,有些語音合成器已經內建於音箱中,其它合成器則利用外接音箱的型式輸出。與光碟片大小一般的外接式合成器有增加的趨勢,方便使用者將合成器連接到不同的電腦主機,因為外接式合成器容易拔取與搬動。例如:有一家公司製造外接式的語音合成器,其重量僅有一磅重,毋須任何特殊的電線,並且有可充電的電池(Demographics Update, 1995a),這些藉由電池運作的外接式語音合成器,原先是為使用攜帶式電腦而設計的。
    要挑選一台合適的語音合成器,需考量到許多問題,較為昂貴的語音合成器,有真人發音的品質,對同時具有聽障與視障的案主而言最有效用。有些較便宜的裝置,發音品質聽起來像是機器人的呆板聲音,而非類似真人發音,機器人的發音,較適合閱讀速度較快的使用者,因為較容易聽得懂。有些語音合成器是針對與某些電腦系統運作而設計的,有些則是有大型的緩衝器,較難在精確的時刻停止輸出。此外,多媒體系統,其中包含光碟唯讀記憶體(CD-ROM)、閱讀機以及音效系統,或許會干擾到語音合成器。目前,研發人員仍在努力讓語音可以透過這些內建式的系統中運作,提供使用者更多選擇。因此,使用者需要針對個人對特殊電腦功能的需求,決定需要使用的基本電腦配備,並選擇對適當的語音系統。
    放大字體系統(Large Print Systems): 具有剩餘視覺功能者可以利用許多方式,來使用印刷資料或閱讀螢幕上的資訊。依據個人的視覺靈敏度,解決問題的方式可以非常簡單,購買大型的螢幕便可使工作站容易使用、外接式放大鏡附著於螢幕外側、案主所擁有的弱視器材(例如:眼鏡、或手持系統)、以及電子文字放大機,或許就能夠達到滿意的放大資料。有些電腦程式,特別是文書處理軟體或網路瀏覽器,可以讓使用者在系統內更改字體的大小。軟硬體皆有的放大字體系統,可以改變螢幕上或列印出的文字資料與圖片尺寸大小。例如:烏斯嵐與史瑞蓋(Uslan and Shragai, 1995)形容,適用於個人電腦的各式螢幕放大軟體,可與各種商用套裝軟體一起使用。要決定使用放大字體系統時,需要考量以下幾個問題:(1)使用者需要執行哪些工作、(2)會在何種環境下使用(例如:照明設備與光線強度)、(3)案主使用系統的程度、以及眼睛疲勞的因素、(4)顏色的運用是否重要、(5)速度是否為考量的因素、(6)在工作空間的大小、(7)案主使用一台或多台電腦、(8)是否有其他人也使用同一個電腦、(9)是否會用到滑鼠、是否讓案主是利用鍵盤來控制放大字體的功能、(10)字體要大到何種程度才有效用、(11)案主視力的穩定度、(12)案主是否需要同時使用電腦和印刷資料。
    觸摸或點字系統(Tactile or Braille systems):在某些情況下,案主需要將電腦上的資料,以點字的型態列印在紙上,或以點字觸摸顯示器顯示出來。需要點字列印的使用者,市面上有數種點字列表機,有各種各樣的列印速度、價位、以及列印功能。可考慮使用某些機器的功能,可列印圖片、列印側向資料、列印雙面資料(雙面點字資料),列印六點及八點點字(例如:單位點字中點的數目),列印大量點字的能力。依照各個案主的需求,以及價格的考量,來選擇這些功能。因為點字列印機相當貴,而且經常需要點字紙張的花費。
    在選擇觸摸或點字系統時,系統的穩定性和售後服務的可及性是重要的考量。點字列表機大致上分為兩種:高速列表機用來列印大量的點字;以及價錢合理,不是用來生產點字書的列表機。此兩種類型皆需要使用特殊的點字轉譯軟體,將電腦的文字檔轉譯成點字型式,根據系統與功能的不同,轉譯的步驟可能十分簡單,或許需要大量的點字知識?。
  
   購買點字列表機時,重建諮商師必須慎重考慮,由於點字列表機噪音極大,未經調整或沒有隔音效果則不適合在某些環境中使用,而且點字列表機用紙的磅數較重於一般紙張。定期清理與潤滑點字列表機的機件,可以減低保養與維修的費用。因為上述的原因,以及存放機器的考量下,有些人較偏好選用可更新的點字觸摸顯示器,這些系統並沒有運用點字紙張,而僅是以電子形式,在點字顯示器上顯示電腦資料。點字顯示器長度各異,點字的每一方,或許是以六點為一方、或以八點為一方的設計方式,由可動式的點針變更組來顯示點字符號,再顯示到視窗上。儘管點字顯示器上的點字通常是靜態的,按照使用者選擇閱讀速度可以用進一步調整顯示器的輸出,使閱讀速度可增加到每分鐘100字。有幾家製造商與供應商,提供了不同特色的可更新點字觸摸顯示器的設備,重建諮商師必需衡量這類設備的價錢,以及使用者所希望達到的速度與功用。
    攜帶式筆記型電腦系統(Portable Notebook Systems):攜帶式筆記型電腦系統,是特別針對視障使用者而設計的電腦,大部分這類型的電腦,重量輕,體積小,適合放在公事包或皮包中。最常使用的鍵盤是為點字設計,每一個按鍵為點字的一個點,多數的系統設計為六點一方的點字輸入按鍵,尚有其他按鍵,來執行各種功能,例如:空白鍵、倒退鍵、換行鍵。要操作筆記型電腦,使用者需要具備點字知識,對於具有優越點字技能者,標準型的電腦鍵盤設計可能是一個障礙,然而僅要搭配合適的軟體與線路,多數這類器材皆可以當作輸入資料於個人電腦的點字鍵盤。對於非點字使用者而言,使用筆記型電腦標準鍵盤配置來輸入資料,是可行的做法。攜帶式筆記型電腦所有機件皆可以利用電池來操作,其充電時間各異,這類系統的資料儲存方法以及系統的可靠度各有不同。這種機件的主要目的是在執行文字處理的功能,例如:設立、編輯、以及刪除文字檔;其他可選擇的功能包括:時鐘與月曆功能、計算機功能,小型資料管理程式如通訊錄、以及秒錶。攜帶式電子筆記型電腦有兩種輸出模式,即是語音與可更新點字觸摸顯示,並且有個電腦接口可以將資料往返傳輸於個人電腦中。聲音方面的輸出設備,仍有耳機插座,適合個人收聽。這些設備有數種優點,更勝於標準桌上型電腦系統,因為攜帶方便、價格低廉是兩大主要的有利條件。
  
  五、其他電腦或電子系統
    許多其他系統可用來協助視障者,有些系統雖然仍在使用,但已逐漸被淘汰中,其中包括攜帶型的系統,即是將文字資料轉換為可以用手指觸摸的字母,以及獨立點字電腦終端機。新的系統在開發之下,包括:具有語音功能的電子字典、百科光碟片、聖經光碟片、以及字典光碟片(CDs);電子行動輔具;以及小型、手持、攜帶型閉路電視(CCTV)系統,用以放大字體。
  
  結論、重建諮商師需考量的因素
    科技的使用是發展案主重建計畫時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重建諮商師必須關注案主的輔具需求,結合案主的技能與偏好、以及工作或職業上的特殊要求,工作場所中所能使用的設備、從過多的特殊與普遍的商用技術與電腦使用科技中,挑選適當的科技輔具。
  在許多情況下,輔助科技專家可以幫助重建諮商師,設計重建計畫中的輔具服務部分。然而,重建諮商師與案主有責任決定重建計畫是否符合案主的需求、能力以及財務方面的考量。輔助科技專家可能是參與科技法案相關計畫的工作、或受雇於重建機構、擔任諮詢師或約聘人員以提供輔助科技評估與訓練方面的工作。輔助科技專家可向重建諮商師提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評量結果以及建議事項。重建諮商師在做轉介時,是否提供輔助科技專家資料的完整性,以及輔助科技專家對盲人與視障的了解程度,都會影響報告的利用價值。
  
  本文摘錄自:
  余月霞、花敬凱編譯(民93):視障者整體重建與諮商基礎 (101-107頁)。
    台北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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