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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就業超標 薪情仍偏低
工商時報 方明

撰文時間:2017/12/6

 

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大幅改善,公、私部門進用人數在105年底達到81,984人,大幅超過法定進用人數的56,079人;且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有近8成的受訪雇主滿意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表現,惟企業提供身心障礙者的平均薪資是28,843元,與一般上班族相差11,769元,顯示企業主對身障人士的給薪條件仍有上調空間。 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身心障礙者總人數今年已突破116萬人,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制度」是為了保障身障者的就業權益,以法令強制規定雇主必須僱用一定比例的身障者。近年公、私部門實際進用人數皆逐年增加,105年底達81,984人,身障人士就業情況有逐漸好轉跡象。 1111人力銀行針對曾經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主進行調查,發現近8成受訪雇主滿意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表現,其中甚至有27.8%給予「非常滿意」的高度評價;整體而言,企業主為身心障礙者的工作表現打了70.4分,平均進用的身心障礙者達到5位。調查指出,企業主認為身障人士在就業時,穩定性(22%)的部份表現最好,同時具有服從性高(15.5%)、吃苦耐勞(14.4%)、忠誠度高(14.1%)等優點。 調查進一步發現,企業提供身心障礙者的平均薪資是28,843元,1111人力銀行副總李大華表示,根據主計處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每人每月總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40,612元,與調查中身障者的平均薪資較相差11,769元,顯示企業主的給薪條件仍有上調空間。 另外,從企業進用的身障類別來看,以肢體障礙者(48.5%)居多,其次依序為聽覺機能障礙者(20.6%)、視覺障礙者(15.1%)、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7.2%)、智能障礙者(6.9%)。企業進用身障者的主因包括「重視專業,不在意身障與否」(44%)、「工作內容符合身障者」(28.5%)及「協助身障者生活自主」(23.7%)。 李大華表示,身心障礙人士就業最大的困境不是能力不足,而是企業主對於身障者的認識或環境支持不足,導致於對身障者出現能力低估、不信任或擔心環境不適合等成見,進而造成求職困難。 李大華認為,透過改善工作環境、工作設備、調整工作內容及提共必要輔具等方式,就能夠讓身障者克服障礙,增加工作效能並一展長才。
參考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116000136-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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