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推動無障礙通訊傳播近用環境行動方案」草案,規範未來若有防災等重大訊息公布,需提供手語翻譯、特殊震動聲響警示等多元發布方式,預計將推動電視台製播口述影像節目一年達一百小時,確保身障人士都能接收到災難警訊。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將推動公視及無線商業電視台製播口述影像節目、鼓勵表情字幕研發,並協調政府機關及電視業者在重大訊息發布時,需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且手譯人員畫面比例最好不小於六分之一。 此外,草案也鼓勵電信業者比照低收入戶,提供身心障礙者優惠方案,確保弱勢族群享有充分的電信資訊服務。 虞孝成表示,草案希望達到資訊流通無障礙,鼓勵業者適時更新符合身心障礙者通訊需求的服務及優惠方案,例如電信業者可提供寬頻上網服務專案折扣等,廣電業者則可開發推行無障礙應用軟體與App,也會推動公立機構加強建構無障礙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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