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昌 前言 研究指出,人類日常生活中所獲得的資訊有百分之七、八十是靠視覺。因此,視覺障礙者在現今知識爆炸、資訊新增快速的競爭社會中,先天上即處於非常之劣勢。在"人生而平等"的觀念下,世界各國多少均致力於消弭因視覺障礙等生理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對於在獲取資訊方面處於不利地位的盲人而言,教育權的保障尤其重要。由於正式教育管道僅能使少部份盲人受惠,其他大多數視覺障礙者則只能靠非正式教育管道來滿足其求知慾望,而公共圖書館正是非正式教育機構之一,因此,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努力發展其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 本文的目的即在探討各國公共圖書館對其盲人同胞所提供的資訊服務,同時對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現況加以檢視,最後並將以其他國家的發展經驗為基礎,提出若干個人淺見,做為改進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之參考。 壹、美國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 美國公共圖書館所提供的盲人圖書館服務乃是採取集權式(centralized)行政管理模式,以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之下的國家圖書館盲人暨生理殘障者服務 (National Library Service for the Blind and Physically Handicapped,簡稱NLS)為核心,透過全美五十六所區域性圖書館(regional libraries,)以及一百多所次區域性圖書館(subregional libraries) 向外幅射,形成綿密的盲人圖書館服務網路。NLS成立於1978年,其宗旨在於使全美公共圖書館能迅速為其盲人與生理殘障讀者提供標準印刷資料之外的各種點字書(materials in braille form)、大字體書(large-type materials)以及有聲圖書 (talking books)。NLS能有今日的規模,並非偶然。百餘年的歷史背景、明確的法令依據和充足的經費支持,促成了現今為人所稱道的美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體系。本文以下便對美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的發展做一概述: 一、個別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 較具雛型的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濫觴於十九世紀晚期。1868年,波士頓公共圖書館( Boston Public Library)成立盲人部門,開啟公共圖書館服務盲人讀者之先例;1878年,美國國會開始提撥盲人圖書館服務基金;1882年,費城設立盲人免費流通圖書館(Free Circulating Library for the Blind);1894年,芝加哥公共圖書館(Chicago Public Library)亦開始提供盲人服務;1895年,紐約市盲人免費流通圖書館(New York City Free Circulating Library for the Blind)成立,至1903年進一步發展成為紐約公共圖書館盲人圖書館(the Library for the Blind of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1896年,底特律公共圖書館(Detroit Public Library)開始提供盲人點字資料;同年.紐約州立圖書館成立盲人部門,為全美第一個設有盲人部門的州立圖書館。 在此時期中,上述大城市內的公共圖書館各自為其社區盲人讀者提供服務,較缺乏橫向的連繫合作。 二、國家圖書館介入的全國性圖書館盲人服務 國家盲人圖書館的概念產生於1897年,在 John Russell Young的提倡之下,美國國會圖書館於該年成立盲人部門(Department for the Blind),並設置盲人閱覽室,開啟了國家圖書館對盲人讀者的服務。成立之初,該閱覽室藏有點字圖書五百冊供盲人摸讀。此外,該閱覽室設計閱讀時段(reading hour)活動,由志工為盲人讀者大聲朗讀非點字形式資料,以擴大盲人讀者所能閱讀的資料範疇。1904年起,國會圖書館與美國郵政局(American Post Office)合作開辦盲人讀者免費郵寄圖書資料服務,將服務範圍擴大到無法親自前往圖書館借閱資料的盲人讀者。1913年,國會圖書館在國會十萬美元的經費支助下,由美國盲人出版社(American Printing House for the Blind1)提供其製作的全部點字圖書,使得國會圖書館盲人部門的館藏迅速增長。 三、全國性圖書館盲人服務網路的建立 1931年,國會通過帕烈特——史慕特法案(Pratt-Smoot Bill),該法案授權國會圖書館負起為全美成年盲人讀者提供盲用圖書資料的責任,並期建立一全國性的圖書館盲人服務體系。在這樣的明確法令支持下,紐約等全美十九個大城市之公共圖書館聯合組成了初期的全國性圖書館盲人服務網路。初期的圖書館盲人服務網路僅提供點字資料。自1934年起始將有聲圖書服務納入。1952年,帕烈特——史慕特法案修正,將兒童納入其服務對象;1962年,公共法案87條765款(Public Laws 87-765)通過,國會圖書館開始建立點字形式的樂譜資料、教科書與其他盲人專用資料;l960年代起,美國圖書館界開始將其對盲人的服務與對其他生理殘障者之服務加以結合;1966年,帕烈特——史慕特法案進一步修正,凡是無法閱讀傳統印刷資料的讀者均為該圖書館盲人服務網路服務的對象;1966年,公共法案89條522款(Public Laws 89-522)通過,更多的經費被提撥用於圖書館對盲人等生理殘障人士之服務。據統計,國會圖書館1968-1969年度用於盲人等生理殘障者服務的經費超過六百萬美元,足見該館對盲人服務之重視。 1973年,國會圖書館成立全國性的盲人資料庫,據該資料庫統計,國會圖書館盲人暨生理殘障者部門所服務的讀者超過四十萬人;同年,哥倫比亞特區公共圖書館(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Public Library)開始提供盲人讀者服務,國會圖書館將地區性圖書館盲人服務的責任轉移至該館,本身則專司全國性圖書館百人服務網路之進一步籌建事宜。 四、NLS之正式成立 1978年,NLS(國家圖書館盲人暨生理殘障者服務)正式成立,統籌全美圖書館對盲人與生理殘障者之服務。 NLS所提供的盲人服務體系包括: 1.盲用資料之選擇與採訪: NLS每年選擇一千種以上圖書資料,由美國盲人出版社、美國盲人基金會(American Foundation for the Blind)、柏金斯盲人學校豪威出版部(Howe Press of the Perkins School for the Blind)、美國點字學院(Braille Institute of America)製成點字或有聲圖書,或向英國皇家盲人學院(Royal 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Blind)購買盲用資料,再分送至各區域性盲人圖書館。除一般閱讀資料的提供外,NLS音樂部門(NLS Music Section)亦搜集點字形式與大字體的樂譜、教科書等音樂教學資料。據統計,NLS在成立首年,其有用資料流通最約五萬冊,至1979年,其流通量則已超過一千三百五十萬餘冊。 2.出版盲人專用刊物: 在NLS登記合格的八十萬盲人或視覺障礙讀者可以免費定期收到NLS出版約有聲圖書(Talking Book Topics)與點字書評(Braille Book Review)兩種期刊,以提供盲人資料之出版資訊。 3.與其他機構合作,加強對盲人的服務: NLS與全美其他盲人機構均有密切合作關係,這些機構包括盲人錄音社(Recording for the Blind)、盲人科學社(Science for the Blind)、美國盲人工作者協會(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Workers for the Blind)、視覺障礙者教育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 of the Visually Handicapped)、美國圖書館學會圖書館育人服務圓桌會議(the Round Table on Library Service to the Blind of the ALA)、國家點字協會(National Braille Association)、海得利盲人學校(Hadley School for the Blind)等。藉由機構問的合作,為盲人提供全面性的服務。 五、美國圖書館盲人與視覺障礙者服務標準之建立 美國圖書館界注重各項標準的建立,在對盲人的服務方面亦不例外。其圖書館盲人服務網路能有今日規模,多少亦應歸功於盲人服務標準之明確規定。以下便簡述美國圖書館盲人與視覺障礙者服務標準建立之過程: 1957年,美國盲人基金會在其圖書館盲人服務調查報告中首先呼籲宜建立圖書館盲人服務標準,自此盲人服務標準開始受到圖書館界重視。1963年,州立圖書館標準(State Library Standards)出爐,該標準規定每一個州立圖書館均須為盲人與視覺障礙者提供廣泛的閱讀資料,是為第一部明文的圖書館盲人服務標準。 1963至1966年間,盲人服務標準暨檢嚴委員會 (the Commission of Standards and Accreditation of Services for the Blind簡稱 COMSTAC)致力於各項盲人服務標準之建立。1966年七月,COMSTAC所制訂的圖書館盲人服務標準為美國圖書館協會圖書館行政部(the Library Administration Division of the ALA)所認可,該項標準開宗明義指出:"圖書館對盲人與視覺障礙者之服務應達成其對明眼者服務相同的目標",揭櫫美國圖書館對讀者一視同仁之精神。1970年,COM-STAC繼續制訂"盲人與視覺障礙者閱讀資料製作標準",統一各種盲人閱讀資料製作規格,促進資料的流通與相容性。之後,許多州立圖書館亦陸續發表其對盲人服務的研究與評鑑成果,以及發展符合其特殊讀者之需求的標準。 NLS成立後,亦致力於盲人服務標準之建立。1980年,國會圖書館網路盲人暨生理殘障者服務標準制訂完成,全國性的圖書館盲人服務標準正式問世。此項標準於1984年經過修訂,對圖書館盲人服務之法令基礎、組織、計劃與評鑑、研究與發展、預算、人事、志工以及硬體設施等均有明確規定,為現行美國公共圖書館為其盲人讀者服務時的準則。 六、美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之特色 綜合以上所述,美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之特色包括:(I)政府負起絕大部份責任;(2)歷史悠久;(3)相關法令、標準健全;(4)經費充足;(5)NLS統籌規劃,事權統一;(6)民間機構支持;(7)有盲用資料之專門出版機構,資料新增較迅速等。正由於這些特色,使得美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為他國所效法。 貳、英國公共圖書館的盲人 服務 英國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體系與美國類似,是採取集權式行政管理模式,由皇家盲人學院(Royal 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Blind,簡稱RNIB)統籌全英圖書館盲人服務。 RNIB成立於1868年,其圖書館盲人服務的歷史不亞於美國國會圖書館。除RNIB外,本文另將從英國國家盲人圖書館、盲人卡帶服務等二方面來說明英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的大要。 一、RNIB的圖書館盲人服務 已有百餘年歷史的RNIB主要提供三方面的盲人服務: 1.有聲圖書館(the Talking Book Library):為超過五萬七千名盲人讀者提供有聲圖書服務,其服務的對象將近全英盲人數之一半。 2.學生卡帶圖書館(the Student Tape Library):為英國盲生提供專門的錄音與卡帶互借服務。 3.快速閱讀服務(Express Reading Service):為盲人讀者提供短篇與俱有時效性之資訊的錄音工作。 RNTB不僅是一座有聲圖書館,本身亦從事有聲圖書的製作工作,其年度經費有百分之十用於卡帶之製作,每年所製作的有聲圖書數量佔全英百分之七十五,甚至美國國會圖書館亦向其購買有聲圖書,足見RNIB在英國圖書館盲人服務之舉足輕重的地位。除有聲圖書外,RNIB每年亦支出相當費用於點字資料的製作。與美國的NLS一樣,盲人資料免費郵寄也是其服務的項目之一。 近年來,RNIB為彌補集權式行政管理較不易掌握讀者真正需求之缺失,積極謀求改進之道。1982年成立讀者聯繫中心 (Customer Liaison Unit),提供讀者需求研究與接受建議事項之服務。晚近更成立書目中心(Bibliographical Unit),發展點字與有聲資料之電腦化目錄,並期進一步建立英國全國性的盲人資料庫。 二、英國國家盲人圖書館 國家盲人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for the Blind,簡稱NLB)成立於1882年,亦是一所歷史悠久的盲人圖書館。該館主要是一所點字資料流通圖書館,為全英約百分之五到十具有摸讀能力的盲人提供點字資料。該館純粹提供資料的流通服務,本身並不從事點字資料製作,其點字館藏主要來自RNIB與蘇格蘭點字出版公司。 三、公共圖書館卡帶服務 卡帶服務(tape services)是英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在近十年來迅速成長的一環。英國有聲報紙協會(Taking Newspaper Association)在其出版的卡帶服務指南(directory of tape services)中列出了全國聽覺圖書館(National Listening Library)等一百多個提供全國性卡帶服務的圖書館與其它機構。 在各種圖書館盲人有聲卡帶服務中,以有聲報紙運動(talking newspaper movement )最受注目。英國第一份盲人有聲報紙出現於1970年,士餘年後,全英有聲報紙數量已超過四百種。英國有聲報紙協會並出版有聲報紙新聞(Talking Newspaper News)雙月刊,提供盲人有聲報紙出版資訊。有聲報紙協會與RNIB及英國許多盲人圖書館均有密切合作關係,為盲人讀者提供各種有聲報紙。 由以上簡述百以發現,英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最大特色在於其有聲資料製作出版最為迅速發達,特別是其盲人有聲報紙的服務,比起美國NLS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參、德國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 德國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發展較遲,在1954年之前,德國育人只能從位於蘇黎士的瑞士盲入暨視覺障礙者圖書館(Swiss Library for the Blind and Sighted-Impaired)獲得點字與有聲圖書資料。1954年,德國第一座專門為盲人設立的馬爾堡(Marburg)盲人圖書館始出現,該館現為德國規模最大的盲人圖書館,同時也是全德圖書館盲人服務的總部所在。此後,明斯特(Munster)、司徒加特(Stuttgart)、漢堡 (Hamburg)、慕尼黑 ( Munich)'柏林(Berlin)、波昂(Bonn)、埃森(Essen)亦相繼成立盲人圖書館。 德國盲人與視覺障礙者的人到九萬人,且其中百分之七十至七十五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由於這些老入缺乏點字摸讀能力,因此在德國,盲人有聲資料此點字資料較受歡迎。以德國第三大的盲人圖書館一一位於司徒加特的蘇迪契盲人圖書館(Suddeutsche Blindenhor)為例,該館藏有有聲圖書四十五萬卷,但是點字資料則只有六十四百冊。 德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最大特色在於其採取分權式(decentralized)行政管理模式,各地區性盲人圖書館有權選擇各別所需的資料,在獲得馬爾堡盲人圖書館與出版商之許可後,便可以自行製作有聲圖書,不似美、英盛行由國會圖書館或RNIB統一製作分迭地區性盲[人圖書館的集中式行政管理。此外,德國多數盲人圖書館僅提供有聲與點字資料而不提供大字圖書等其它形式資料,亦是其特色之一。 肆、北歐國家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 丹麥、瑞典等北歐國家的圖書館事業相當發達,其圖書館盲人服務亦或有可供參之處。本文以下即簡述北歐五國圖書館盲人服務之概況: 一、丹麥: 丹麥公共圖書館法案(the Danish Public Libraries Act)規定:"丹麥人民無論居住地區、年齡、健康狀況、社會與教育背景,應獲得公平的公共圖書館服務",此項法令確立丁丹麥公共圖書館的盲人服務。 丹麥國家盲人圖書館(Danmarks Blinde bibliotek,簡稱DBB)於1924年在哥本哈根建館,其主要任務在於為丹麥無法閱讀一般印刷資料者提供圖書館服務以及有聲、點字資料的製作,它同時也是全丹麥盲人圖書館服務的中心。 為改善圖書館的盲人服務,丹麥文化部成立一盲人暨弱視者圖書館服務委員會(Committee on Library Service for the Blind and Weak一sighted),該委員會並曾於1982年提出研究報告,對盲人圖書館服務貢獻良多。由此可見,丹麥政府對圖書館盲人服務之重視。 二、芬蘭: 芬蘭國家盲人圖書館(Biblioteket for Synskadade,簡稱BFS)的性質與丹麥DBB類似,負責芬蘭視覺障礙者圖書館服務以及有聲和點字資料之製作。不過,該館贈藏多半是委由民間盲人出版社製作,只有若干教學資料是自行製作。該館館藏最大特色是其為數約七百冊的伴讀圖書(Read-Together-Books),這些圖書專供兒童與其失明父母共同閱讀之用。 三、冰島: 冰島盲人圖書館(Blindrabokasafn Island,簡稱BI)於1983年在政府贊助下成立,其任務在於提供與製作有聲和點字資料。該館的特色在於其全部的館藏皆是自行製作,且並不外借流通,而是將點字複本或有聲圖書拷貝帶直接兔費寄送給有需要的讀者。 四、挪威: 挪威盲人圖書館(Norsk Lyd-og Blind- eskriftbibliotek,簡稱NLBB)成立於1990年,是北歐各國中最晚出現的國家性盲人圖書館。該館功能與其他各國國家盲人圖書館相近,其任務亦是在提供有聲與點字資料,此外也為盲生製作教學資料。 五、瑞典: 瑞典國家盲人圖書館(Talboks-och Punktskriftsbiblioteket,簡稱TPB)成立於 1980年,負責盲人有聲與點字資料的流通與製作,其館藏乃是北歐國家盲人圖書館中最大的,資料的流通範圍遍及全瑞典各公共圖書館,不過該館並不具備自行製作盲人資料的能力。TPB不同於北歐其他各國家盲人圖書館的地方是它同時也蒐集不同語文的盲人閱讀資料。 [表格]北歐五國國家盲人圖書館比較表 六、北歐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的特色: 由以上北歐五國的盲人圖書館概況簡述可以看出,除丹麥的DBB之外,其它四國圖書館盲人服務的發展均是近十餘年來的事情。然而其共同點是,各國均設有全國性的國家盲人圖書館統籌對盲人的服務事宜,比較偏向集權式管理。但是由文獻顯示,各國國家盲人圖書館近年來均努力於加強與各地區性公共圖書館的聯繫,且各國亦開始建立合作關係,如1981年北歐各國曾召開盲人圖書館會議:1983年由各國國家圖書館、盲人圖書館與盲人代表聯合組成一委員會,研究改進盲人的資訊管道,且在有聲與點字資料目錄的建立以及館際互借等方面均已獲得具體成果。 伍、我國的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 在探討過美、歐多國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之後,本文將進一步分析國內盲人圖書館的現況,以茲與國外相互比較。 一、我國盲人之社會人口特性: 在探討國內盲人圖書館之前,本文將先對我國盲人社會人口特性做一簡要敘述: (一)我國盲人總數 盲人的一般定義是指經視力矯正後,其優眼的中央視覺敏銳度在六十分之六以下者。然而,既使有如此明確的認定標準,要精確統計盲人數目卻不容易。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國內領有殘障手冊者約有十四萬四干多人,其中視覺障礙者約一萬六十多人;如果以聯合國千人中約有二至三人為視障者的算法,國內盲人數應為二萬至三萬入。不過據一般的估計,我國盲人總數應在三萬五至四萬之間。 (二)我國盲人的教育程度與就業情況 據內政部統計,我國盲人的教育程度以不識字最多,佔將近三分之二;中小學程度者約佔十分之三;高中以上程度者則不到百分之五。由此可見,我國盲人的教育程度普遍低落。 在就業情況方面,有就業能力的盲人百分之七十五從事按摩業,但是其工作收入卻普遍偏低,此外另有百分之二十則無法找到工作。 二、我國盲人的正式教育管道 我國目前專門招收盲生的特殊學校只有台北市立啟明學校、省立台中啟明學校與台中縣私立惠明學校三所。其中台北市立啟明學校與省立台中啟明學校包含國小、國中與高職三部,而私立惠明學校則只到國中階段。至於在大專院校方面,教育部雖有為盲生辦理升學大專之甄試,但是大專院校科系開放的盲生名額卻極其有限。因此整體而言,我國盲人的正式教育管道不足,阻礙了有能力與有志升學盲人的教育之路。 由以上國內盲人社會人口特性與正式教育管道之分析可以清楚發現,我國為數近四萬人的盲人教育程度低落、就業情況不佳,加上正式教育管道又不夠通暢,在在突顯出透過非正式教育管道提高盲人社會競爭力的重要,而公共圖書館正是盲人非正式教育管道之一,為盲人提供閱讀服務,公共圖書館實責無旁貸。 三、我國公共圖書館育人服務 (一)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之法令依據 我國憲法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保障了我國盲人之教育權。公共圖書館為教育機構之一,因此亦應為盲人提供足夠而平等的圖書館服務。此外,我國「公共圖書館標準」規定,圖書資料之選擇應配合兒童、青少年、成人、老人、病殘與監禁者之需要,盲人當然亦在其規定範圍之列。然而,以上兩項法令關於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的規定,顯然是宣示性的意義大過其實質性的意義。 民國七十九年修正後的殘障福利法公佈,其中有關視覺障礙條文規定各級政府應設立盲人讀物出版社及盲人圖書館;同年,內政部訂定「殘障福利機構設施標準」,其中亦明文規定視障讀物出版及圖書館的設立,此二者可以說是我國盲人圖書館之設置法源。 由上可見,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並非全無法令依據,問題在於法令是否確實加以執行、落實。 (二)我國盲人圖書館現況 嚴格說起來,我國至今尚未有專為盲人設立的圖書館,國內盲胞目前所能享用的圖書館 服務多半是由公共圖書館附設的盲人資料中心、盲人閱覽室,或啟明學校的盲生圖書室所提供。即將是國內第一座盲人專用圖書館的台北市立圖書館啟明分館,則正在積極籌劃當中。因此本文以下將僅就國內目前現有的盲人資料中心加以探討。 1. 公立機構: (1)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盲人資料中心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自民國六十二年起開始積極籌設百人資料中心,並於六十四年正式為盲人服務;六十五年起著手大量製作有聲與點字圖書;七十七年則率先啟用盲用電腦。 該資料中心蒐藏中文點字圖書一萬餘冊、有聲圖書二萬六千餘卷,且透過"瞽者文件"郵寄資料給提出申請的盲人讀者,平均每月流通量在六十冊(卷)左右。 (2)台北市立圖書館大同分館盲人資料中心 其前身為民國五十二年台北市立圖書館成立於盲人福利協進會內約盲人閱覽室,七十五年遷入大同分館新址,改稱"盲人資料中心"。該中心目前所藏盲人點字與有聲圖書不多。僅各約一千五百冊(卷)。不過台北市立圖書館訂於民國八十三年成立啟明分館,預計將可以為台北市盲人提供專門的圖書館服務。 (3)其他各公立盲人資料中心(閱覽室) 除上述二個盲人資料中心外。其他公立盲人閱覽室包括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圖書館盲人閱覽室、台中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愛心園、桃園縣立文化中心圖書館特殊閱覽室、台南市立圖書館特種資料室以及高雄市立圖書館新興分館盲人閱覽室。然這些閱覽室成立時間均不長,館藏亦有限,所能提供的盲人閱覽服務自然不足以滿足眾多盲人之需求。 2. 私立機構: 除七所公立盲人資料中心之外,國內亦有若干私人、宗教或慈善團體提供盲人資料服務: (1)天主教光鹽愛盲服務中心 民國六十七年,中國天主教青年同工聯會成立錄音服務組,從事有聲圖書、雜誌之錄製工作。七十八年,擴大其服務項目,遂易名為天主教光鹽愛盲服務中心。 該中心目前為其七百餘位盲人會員提供的圖書服務包括:?定期進行調查研究,以了解盲人的資訊需求。?製作有聲圖書與雜誌,該中心每年約製作三百卷有聲圖書,並且每月出版"生活藝術文摘"有聲雜誌。?編製有聲圖書目錄,提供有聲圖書出版資訊。此外,該中心計劃推動台北市有聲地圖、成立全國視障用書製作單位聯誼會以及將若干知名期刊製作成有聲與點字版本,為盲人提供更多元化的資訊服務。 (2)台北市私立盲人有聲圖書館 該館創辦於民國六十八年,以製作有聲圖書,完全免費借閱,提高盲人知識水準為其服務宗旨。該館目前館藏不多,計點字書四百餘冊,有聲圖書兩千餘卷,主要原因是該館完全是以個人之力所創辦,經費不足影響到其館藏增加速率。 (3)其他私立盲人資料中心 除上述二機構外,擁有有聲圖書一萬卷的佛教盲人圖書資料中心、慕光盲人重建院以及慈善基金會等,亦有為盲人提供若干圖書資訊服務。 (三)我國盲人讀物出版現況 盲人讀物基本上包括點字與有聲圖書兩大類。在點字圖書的出版製作方面,很遺憾的,國內至今尚無像美國盲人出版社一樣專門從事盲人點字資料製作的出版社,我國盲人所利用的點字資料全是由上述盲人資料申心自行製作。由於點字資料製作耗時費力,因此點字館藏增加速率緩慢,連啟明學校盲生都經常無法及時獲得上課所需之點字教科書,更何況是一般盲人在公共圖書館所能借閱的普通點字圖書。 有聲圖書的製作出版情況比點字圖書稍佳,除上述各盲人資料中心,不少個人、有聲出版社和大專院校社團亦從事有聲圖書、雜誌之出版工作,如視障青年鄭龍水出版"迴聲"有聲雜誌、淡江大學與彰化師範大學盲生資源教室則各製作或收藏有一萬餘卷有聲圖書。 陸、他山石,攻己錯: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改進之道(代結語 ) 由以上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的現況分析發現,在盲人教育程度普遍低落,盲人教育管道也不夠通暢之情況下,公共圖書館理應肩負起盲人非正式教育之重責大任。然而不幸地,我國第一座盲人專用圖書館尚在籌辦之中,目前能提供盲人讀物的盲人資料中心、閱覽室數目,相對於近四萬盲人,明顯不足,在盲人讀物出版製作方面更是不盡理想。因此,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實有待加緊努力,以滿足國內盲胞的資訊需求。 本文在探討過美、英、德以及北歐諸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後,將參酌他國之優點以及國內之現況,試粗淺提出以下幾點作為改進我國公共圖書館育人服務的參考: 一、在服務對象方面 對我國言人數目進行較精確之統計工作,同時仿效英國,針對我國盲人資訊需求進行調查,以做為規劃我國公共圖書館言人服務的依據。 二、在盲人圖書館方面 (一)台北市立圖書館宜加快啟明分館之籌辦腳步,以期能早日為北市盲人提供資訊服務,並做為其他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的表率。 (二)仿效各國,成立國家盲人圖書館。將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盲人資料中心館舍、設備、館藏、人員編制予以充實,使其升級為國家盲人圖書館,為我國盲胞提供全國性的各項閱覽服務。 (三)明訂各縣市至少成立一所盲人圖書館,各縣市文化中心圖書館方可考慮設置盲人閱覽室,以加強對地區盲人讀者之服務。 (四)於國家盲人圖書館下成立圖書館盲人服務委員會,統籌規劃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同時研凝我國圖書館盲人服務以及盲人讀物製作等標準,以做為公共圖書館實際為盲人提供服務時的準則。 三、在盲人讀物出版方面 成立全國性的盲人讀物出版中心,從事盲人點字資料與有聲圖書之製作,進而分迭全國各盲人圖書館及啟明學校,加惠全國盲人(生)。此外,採取減稅等若干優惠措施,鼓勵民間出版社製作盲人讀物,以加速充實各盲人圖書館館藏。 以上諸項並非一蹴可幾,但若能按部就班、循序漸進,我國公共圖書館盲人服務之光明前景必然可期。(本文作者現任本館推廣組組員) 參考書目 英文部份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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