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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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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107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及大學術科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辦法
發佈日期:
2017/8/18
活動期間:
2017/8/18~2017/9/8
內容: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二次考試合併為一次申請審查,報考者不分第一次考試或第二次考試,均須於106年8月18日至106年9月8日受理時間內繳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敬請留意。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
(一)申請方式:一律使用網路申請,請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ceec.edu.tw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網」登記;考生申請之應考服務項目,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即不得再更改。
(二)考生申請之應考服務項目,凡涉及使用特殊試題、使用特殊作答方式或延長考試時間者,應繳驗本中心之「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含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記錄表及診斷證明書),以作為審查之依據。受理時間詳下表: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與第二次考試),受理時間:106年8月18日至106年9月8日
學科能力測驗,受理時間:106年10月27日至106年11月9日
指定科目考試,受理時間:107年5月8日至107年5月24日
(三)考生申請之應考服務項目,係與試題、答案卷卡作答或考試時間均無關者,則僅須於報名系統之「特殊應考服務需求欄」中註明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無需繳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受理時間詳下表: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受理時間:106年9月4日至106年9月8日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受理時間:106年11月3日至106年11月9日
學科能力測驗,受理時間:106年10月27日至106年11月9日
指定科目考試,受理時間:107年5月8日至107年5月24日
其餘詳細規定及大學術科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辦法請自行參閱以下附件。
*相關網址1:
http://www.ceec.edu.tw/
*相關網址2:
http://www.cape.edu.tw/
主辦單位: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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